一、宗 旨:
「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關注台灣藝術人才,自2013年起設立「鴻梅新人獎」,旨在獎掖、培養、啟發具有創新及獨特潛質的視覺藝術創作新星與藝術評論新秀。本項奬助計劃透過多元系統的方式陪伴甄選獲獎者,除創作基金的挹注外,並提供工作坊丶專家講座丶評審諮詢、旅行見學⋯等活動,以及實體展覽及線上平台作為成果發表管道,期待每位新人在藝術的路上跨步向前。
二、參賽者資格:
至2021年9月30日止年滿18歲、未滿4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三、徵件類別:
(一)視覺創作組:平面創作及立體創作
(二)藝術評論組:藝術書寫及評論
四、報名及審查方式:
(一)視覺創作組:採不分類方式評審,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進行
項目 | 內容 | 期間 | 備註 |
線上報名 | 1. 參賽者資料
2. 作品資料 |
即日起至2021/09/30 | 1. 報名網址:已截止
2. 請注意作品須為2018年後完成之創作,所送電子檔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
初審 | 基金會彙整報名資料 | 2021/10/01至2021/10/20 | 初審通過名單將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公佈 |
複審 | 實體作品送審 | 2021/11/15至2021/11/19 | 1. 基金會提供每位複選參賽者固定展佈空間 (約面寬350cm x 深60cm x 高200m,最終尺寸以複選送件通知為準),參賽者必須於限定範圍內以全部或部分初審投件作品完成佈置。
2. 複審空間位於2、3樓,備有電梯(200cm x 119cm x 80cm)供展品運送,請依運送條件限制遞送參賽展品。 3. 送、退件地點:新竹市北區愛文街26巷14-3號3樓 4. 務請於退件期間內取件,逾期未領回者恕不負保管責任。 |
2022年度創作計畫書線上提交 | 2021/11/01至2021/11/12 | 計畫書內容需包含:
1. 個人簡歷 2. 送審實體作品之創作理念說明 3. 年度計畫說明 4. 經費概算 |
|
面試 |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
(二)藝術評論組:
項目 | 內容 | 期間 | 備註 |
線上報名 | 1. 參賽者資料
2. 作品資料3篇 3. 關注領域、主題 |
即日起至2021/9/30
|
1. 報名網址:已截止
2. 作品資料必須隱去作者名,可為過去曾發表或未發表之創藝人(團體)交流訪談、藝術賞析、藝術活動展覽評析相關文章 (每篇不超過4000字) 3. 關注領域、主題請以未來一年希望深入探討、書寫的領域、議題及相關人、事、物分項條列並簡要說明 |
五、獎勵名額及方式: 總獎助名額共10名,總獎額新台幣97萬元整
(一)視覺創作組: 名額五名,每位獎助新台幣15萬元創作基金,共75萬元。
獎勵內容 | 獎助日期 | 給獎基準 | 備註 |
第一期藝術創作基金
新台幣75,000元整/人 |
2022年7月 | 2022/6/30前依據年度創作計畫進行實施進度、成果、問題及解決方案提出期中報告並通過審查 | 未於期限內提出創作成果及完成創作歷程圖文紀錄,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
第二期藝術創作基金
新台幣75,000元整/人 |
2022年12月 | 2022/11/30前提出年度創作計畫期末成成果(包含年度計畫檢討及至少3件獎助期間之創作作品說明)並通過審查 | |
鴻梅新人聯展 | 2023年 | 提供至少3件獎助期間之創作參加聯展 |
(二)藝術評論組:名額五名,每位獎助創作基金新台幣4萬元,另年度專家評選獎得主加碼獎勵新台幣2萬元,共新台幣22萬元。
獎勵內容 | 獎助日期 | 給獎基準 | 備註 |
三期創作基金獎助
第一期新台幣10,000元整/期/人 第二期新台幣20,000元整/期/人 第三期新台幣10,000元整/期/人
|
2022年3月 2022年6月 2022年12月 |
依所提計畫完成書寫並通過審查,年度需完成的內容為:
1. 每月1-2篇 特色藝文活動推介 2. 3篇 自訂主題文章 3. 1篇 鴻梅藝術創作新人及其作品評析:對象為媒合指定之鴻梅藝術創作新人獎得主,字數至少2500字 |
未於期限內完成計畫規範項目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方得撥款。 |
藝術書寫工作坊、2022鴻梅新人聯展藝評研討會 | 待定 | ||
專家評選獎
創作獎勵金新台幣20,000元整 / 1位 |
2022年底 | 出席審查會議進行年度創作計畫實施成果簡報,評審將依據獲獎助者整體表現選出優選1名給予獎勵。 |
六、注意事項: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敦請學者專家擔任進行初審及複審,實際獎勵名額得依評審審定意見酌予增減,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本會參賽作品若以創作團隊或聯名方式參賽,團隊參賽者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1人統籌參賽、代領獎金等事宜。
(三)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及資料進行報名,若有造假或重複報名同一類組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
(四)參賽者應保證報名參選作品及獲獎助期間所提送之作品皆屬原創,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有抄襲他人作品、造假、不實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致生著作權爭議,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應無條件賠償本會損失。本會得逕自取消參選或錄取資格並公佈之,已發給之獎助金予以追回。
(五)本基金會得利用所有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圖片、文字及影音資料於教學、研究、推廣、展覽、攝影、宣傳(含平面、電子媒體、網路)、出版、製作文宣推廣品等事項之權利,不另給酬。
(六)藝術評論組獲獎助者於獲獎助期間所提交的作品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於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權在任何地區、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基於推廣支持藝評人才,並配合台灣媒體慣習,獲獎助藝評人得將三篇自訂主題文章向媒體投稿。投稿媒體之文章,得以電子郵件傳送全文內容並知會投稿之媒體名稱作為完成之基準,待文章刊出並代為請求授權轉載,再進行平台上稿工作。
(七)凡送件參加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本基金會保有本簡章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之權利。
(八)簡章請逕至 2021第九屆鴻梅新人獎徵選簡章 下載使用,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3-5278253林小姐。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